一、网络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10月31日00:00至11月9日24:00。
2.投票范围为市活动组委会确定的20位候选人,候选人以拼音字母排序。
3.网络投票只能选择web网络投票一种方式;凡已在报纸上投票者(南充日报、南充晚报),不得在网络投票。
4.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每类奖项最多投2票,五类奖项合计不得超过10票,否则无效。
5.投票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目前所在省份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市活动组委会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7.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8.此次投票数据将在市信产办和市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9.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二、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1.投票范围为市活动组委会确定的20位候选人,候选人以拼音字母排序,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分别代表道德模范类别,数字(如1-4)代表候选人序号。
2.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
一个号码只能填写一张选票。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4.每人限填一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超过2人,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共计不得超过10人,否则选票无效。
5.受他人委托代投票的,需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6.凡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从南充日报、南充晚报上剪下的选票均有效,
但每人只限从中选择一种报纸上的选票投寄一次。
7.选票用16开纸复印有效,但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8.一封信件只能投寄一张选票,超出者按一张选票计算。
9.选票请寄至: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邮编:637000。装有选票的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
10.投票应将标有“南充市道德模范选票”字样的统一标识(附后)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标识复印有效。
11.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11月9日前(含当日)寄达有效,过期无效。
12.为确保公正性,所有选票必须通过邮局投寄,组委会不接收其他方式运送的选票。如当地邮局通过邮路组织运送,
请将选票送至: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25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