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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搞好第六个全省“公民道德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级相关部门:

  公民道德建设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自2001年中共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决定每年3月为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传教育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坚持开展 “宣传教育月”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为搞好今年“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把握主题,确保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公民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其根本任务是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今年我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其主题为“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南充人”。通过这一主题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进一步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构建和谐南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 把握重点,进一步抓好《纲要》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
  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学习教育宣传是基础。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城乡基层单位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市民(村民)学校、职业培训中心等阵地加强培训,使干部群众领会精神实质,掌握道德规范要求,增强道德意识和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要通过抓好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教育活动,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中,把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的礼仪传授给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使人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从而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市文明委将于3月初举行“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南充人”活动启动仪式,并组织驻市文明单位代表参加的军民共建文明城市文艺汇演等一系列活动。
  道德教育要着力抓好重点人群。一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的道德教育,将其纳入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机关、争创“四好”领导班子等活动的内容,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道德、讲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良好的公仆形象影响群众、带动群众;二是教育部门、共青团和妇联要着重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遵循其身心发展和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道德品质教育,尤其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特点,把道德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三是商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引导各类企业和经营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闻文化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好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突出宣传好爱国主义,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集中宣传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大力宣传一批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学习先进、促进和谐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加强道德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反映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道德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各种不道德的行为,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临街单位要按照统一确定的宣传内容(附后)制成宣传品(如公益广告、标语、宣传资料等),发送短信,设立宣传站,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宣传新闻文化单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城建、城管、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及三区要因地制宜,在城市出入口、繁华地段、车站机场、公园广场、乡村集市、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识。

  三、 把握要领,广泛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城乡基层单位要以“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一要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优质服务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示范岗”、“平安创建”等活动;二要以“转变机关作风,树机关良好形象”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机关、争创“四好”领导班子等活动;三要继续深入开展“爱心行动计划”、“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结对帮扶”、“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四要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为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的榜样,广泛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五要以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以及打击假冒伪劣,共建社会诚信等专项活动;六要以“礼仪、礼节、礼貌”为内容,在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中升国旗、唱国歌,开展各种形式的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活动。

  四、 把握关键,切实加强领导
  “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各级文明委以及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是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南充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关于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南市文明委〔2007〕1号)精神,把“宣传教育月”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同时,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便学习、交流、宣传推广。(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到市文明办)

  附件:南充市第六个“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标语。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07年2月26日      

 

 


南充市第六个“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标语

  
  
  1、 每年3月是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
  2、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南充人。
  3、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5、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6、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7、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8、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妇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9、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
  10、破除陋习,树文明新风。
  1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做社会好公民、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
  13、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讲脏话。
  14、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
  15、弘扬中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
  16、对照“八荣八耻”检验言行举止,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
  17、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
  18、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当代优秀青年学生。
  19、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
  20、淡薄名利、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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